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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内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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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4章 内部信 (第1/2页)

    第二天上午九点整,陈让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打开了邮箱的编辑界面。他花了将近一个小时,对那封已经在草稿纸上修改了无数遍的公开信进行了最后的润色和校对。每一个措辞,每一个标点符号,他都反复推敲,确保没有任何歧义,没有任何可以被抓住的把柄。

    公开信的标题是《关于瑞麟集团中试生产线事故的说明与致歉》。正文的第一段,他直接承认了自己在项目管理中的失误:“本人陈让,作为瑞麟集团新能源项目的技术顾问和项目负责人,对中试生产线设备采购过程中的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设备供应商资质审查环节,本人未能严格按照集团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未能及时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存在潜在安全隐患,最终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

    他没有使用任何模糊的、推卸责任的措辞。他直接承认了自己的“失误”,将所有的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但他也刻意避开了任何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表述——他没有说自己“故意”违规,没有说自己“收受”了供应商的好处,只是说自己“未能严格按照流程操作”,“未能及时发现隐患”。这些措辞,在法律上属于过失,而非故意犯罪,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他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

    第二段,他向受伤工人及其家属道歉,向社会公众道歉,向集团管理层道歉。他写道:“我对此次事故给三位工人师傅及其家属带来的伤害,深感愧疚和自责。我对社会公众对瑞麟集团产生的质疑和担忧,深感抱歉。我对集团管理层和全体同事因我的失误而承受的压力和困扰,深感歉意。”

    第三段,他宣布了自己的决定:“为了承担应有的责任,为了不给集团带来进一步的负面影响,我决定即日起辞去瑞麟集团新能源项目技术顾问一职,并退出项目管理工作。我将全力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最后一段,他用一句话结尾:“愿此次事故能成为一个警示,提醒我们每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对生命的敬畏,对规则的遵守。”

    他写完最后一个字,从头到尾又读了三遍,确认没有任何问题后,保存了文档,然后拿起桌上的座机话筒,拨通了沈确的内线号码。电话响了一声就接通了,沈确的声音平静而清晰,但带着一种他能够察觉到的紧绷:“写好了?”

    “写好了。我发到您的邮箱,您看一下。如果没有问题,我就在十点钟正式发布。”

    “好。我看完给你回复。”

    挂了电话,陈让将公开信的电子版发送到了沈确的邮箱。然后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等待着她的回复。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墙上的时钟发出有节奏的滴答声,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显得格外清晰。十分钟后,他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拿起手机,看到沈确的回复只有短短一行字:「没有问题。发吧。」

    陈让看着那行字,沉默了片刻,然后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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