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5 章 副处?处长啊! (第1/2页)
抵押物,是大风厂的全部股权。
蔡成功自己那 51%,加上职工持股会那 49%。
蔡成功在协议上签了字。
职工持股会那部分股权,他既没开股东大会,也没拿到持股会的书面授权。
他伪造了一份职工股东的委托书,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把全部股权质押给了山水集团。
这份质押在法律上有致命瑕疵。
按《公司法》,蔡成功无权代表职工持股会处分人家的股权,这份质押协议对职工股东不发生效力。
可在当时,没人追究这一点。
蔡成功关心的是拿到钱,高小琴关心的是拿到那张质押协议,谁管那什么不什么公司法。
六天的期限很短,蔡成功心里是有底的。
这六天里,他已经跟京州城市银行副行长欧阳菁谈好了。
旧贷一还清,银行就放一笔八千万的新贷。
新贷一到,他立马就能还上山水集团的钱,一切照旧。
蔡成功跟欧阳菁也是老关系了。
大风厂跟京州城市银行合作多年,蔡成功也没少给欧阳菁送好处。
他相信这笔贷款不会有问题。
他不知道的是,高小琴早就跟欧阳菁串通好了。
高小琴要的不是那点过桥利息,她要的是大风厂的股权。
只要欧阳菁在六天之后拒贷,蔡成功就还不上钱,股权就是她的。
六天过去了。
蔡成功拿着还清旧贷的凭证,去找欧阳菁办新贷手续。
欧阳菁坐在办公桌后头,脸上没什么表情。
“蔡总,风控部门在贷前调查里发现了一些问题。”
她说:“你涉及非法集资,金额一个多亿。这笔贷款,我们批不了。”
蔡成功懵了。
他在外面确实搞了高息资金,这事欧阳菁早就知道。
当初谈贷款的时候,她一个字都没提。
现在旧贷还了,新贷批不下来,他拿什么还山水集团。
欧阳菁的理由冠冕堂皇。
大风厂涉及非法集资,风险过高,不符合放贷条件。
蔡成功后来在举报材料里反复写,欧阳菁跟高小琴之间有过私下接触。
欧阳菁不只是拒贷,她还说动了原本准备给大风厂放款的农村信用社主任陈天河,让陈天河也把大风厂的申请挡了回去。
蔡成功又跑别的银行,没有一家敢接这个盘子。
断贷的后果是致命的。
五千万的过桥借款还不上,利息按日息千分之四往上滚。
几天工夫,本金加利钱就从五千万涨到了六千万、七千万。
蔡成功去找高小琴求情,想宽限几天,或者把利息停一停。
高小琴的态度很客气。
可条件只有一个:还钱,或者按协议执行。
大风厂还不上钱。
高小琴拿着那份质押协议,向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她的诉求很简单:大风厂清偿不了债务,按协议,全部股权归山水集团所有。
这个诉求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按《物权法》和《担保法》,股权质押以后,质权人只能跟出质人协议折价,或者通过拍卖、变卖处置股权,不能直接把股权判给出借人。
法律明令禁止这种流质契约。
可高小琴不需要法律站得住脚。
她需要的正好是陈清泉。
陈清泉是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早年给高育良当过秘书,后来在运作下坐到了这个位子上。
山水集团在京州的生意,陈清泉没少帮忙。
这一次,高小琴的诉讼到了他的案头。
案子本身在法律上并不复杂:蔡成功伪造了职工持股会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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